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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10月1日開徵

財政部表示,113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為 本(113)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,請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。

該部說明,本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繳款書,近日各地方稅稽徵機關已陸續郵寄納稅義務人,如未接獲繳款書,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( https://net.tax.nat.gov.tw ) ,點選「線上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」,以工商/金融憑證或輸入「統一編號+車牌號碼」,直接線上查詢及繳稅,或向各地方稅稽徵機關及派駐監理機關服務櫃檯申請補發,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者,亦可透過便利商店的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繳納。

該部提醒,已約定以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存款帳戶轉帳繳稅之納稅義務人,在繳納期間截止日前,也就是10月31日這一天的帳戶內須預留足額之存款,以備提兌繳稅。

若有任何疑問,可利用免付費電話0800-000321或洽詢車籍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。

繳稅方式選擇多,多元納稅真方便

財政部表示,113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即將開徵,繳納期間自113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,逾期繳納者,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%滯納金(最高加徵10%),請納稅義務人留意繳納期限。

該部說明,使用牌照稅繳款書由直轄市及縣(市)地方稅稽徵機關填發郵寄納稅義務人。為利稅款繳納,財政部提供多元繳稅管道,納稅義務人可利用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-Code,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( https://paytax.nat.gov.tw ),進行線上繳稅;或透過開辦繳稅服務之行動支付業者、電子支付帳戶繳稅業者APP繳納稅款,免出門即可完成繳稅。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者,可以到統一、全家、萊爾富、來來(OK)等便利商店繳納;亦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(郵局不代收)以現金或票據繳納。各項繳稅細節可參閱繳款書上繳納說明或至「財政部稅務入口網」( 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 )查閱「線上服務/電子申報繳稅服務」。

該部叮嚀,至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繳稅、電子支付帳戶轉帳、自動櫃員機(ATM)、活期(儲蓄)存款帳戶及晶片金融卡等方式轉帳繳納者,繳納截止日開放至113年11月3日24時前,113年11月1日至11月3日繳納者,仍屬逾期繳納案件,但不加徵滯納金。民眾如果還有任何疑問,可以利用繳款書上聯絡電話、車籍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服務電話或免付費電話0800-000321洽詢。

e化繳稅輕鬆快速有效率

財政部表示,113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為 10月1日至10月31日,納稅義務人除持繳款書至代收金融機構(不含郵局),以現金或票據繳稅或以存款帳戶約定轉帳納稅外,也可透過網路線上繳稅,無須出門也能快速完成,省時有效率。

財政部進一步說明,為讓繳稅更便利,該部提供多樣的e化繳稅管道:

一、線上查繳稅: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( https://net.tax.nat.gov.tw ),點選「線上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」,使用工商/金融憑證或輸入「統一編號+車牌號碼」登入查詢並介接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( https://paytax.nat.gov.tw )完成線上繳稅。

二、網路繳稅服務網站:透過行動裝置掃描QR-Code介接或直接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(網址同上),再選擇以信用卡、活期(儲蓄)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線上繳稅。

三、電子支付或行動支付APP繳稅:透過開辦「電子支付帳戶」或 「行動支付工具」繳稅業者之APP,掃描繳款書上QR-Code線上繳稅。民眾可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(網址同上)查詢參與繳稅業者。

四、電話語音繳稅:透過電話語音412-1366[電話號碼5碼地區及國內行動電話請加撥02(或04);國外地區請加撥國碼+886-2(或4)],輸入服務代碼166#,再以信用卡或活期(儲蓄)存款帳戶轉帳繳稅。

財政部再次提醒民眾,以線上方式繳稅者,繳納截止日開放至113年11月3日24時前,113年11月1日至11月3日繳納者,仍屬逾期繳納案件,但不加徵滯納金。民眾如有任何疑問,可以利用可以利用繳款書上的聯絡電話或免付費電話0800-000321洽詢。

多台車輛歸戶服務,一次繳納快速又便利!

112年7月起納稅義務人名下有多台車輛,可向車籍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,申請同一直轄市或縣(市)轄區內全部車輛的使用牌照稅繳款書(或約定轉帳繳納通知)歸戶。每張歸戶繳款書以5筆車號為限,即1張最多可繳納5台車輛的使用牌照稅,如果有7台車輛,就會收到2張繳款書。

財政部說明,申請方式分為線上和書面申請,納稅義務人可至「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」( https://net.tax.nat.gov.tw )線上申請歸戶,或填寫申請書向車籍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,並勾選以紙本郵寄或電子郵件傳送歸戶資料。

該部進一步說明,納稅義務人得於使用牌照稅開徵2個月前提出申請,現在申請明(114)年4月開徵的使用牌照稅就可適用,為簡政便民及落實節能減碳,請多利用線上方式申請歸戶,並勾選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歸戶資料,快速省時又便利。

113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開徵29.27萬輛,六都占比87%

財政部表示,113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將於10月1日開徵,繳納截止日至10月31日止。經統計全國開徵車輛數計29萬2,691輛,開徵稅額約12億4,798萬元,相較於112年開徵車輛數28萬4,355輛,開徵稅額約12億2,726萬元,分別增加8,336輛及2,072萬元,開徵車輛數及稅額分別成長2.9%及1.7%。

財政部說明,六都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開徵車輛數計25萬5,568輛,開徵稅額約10億1,040萬元,占全國開徵車輛數比例87%,開徵稅額比例81%。其中臺北市之開徵車輛數13萬7,835輛,開徵稅額約4億1,393萬元,占全國開徵車輛數比例47.1%,開徵稅額比例33.2%,開徵車輛數與開徵稅額皆居六都之冠,且營業用大、小客車及營業用貨車之車輛數及稅額均以臺北市最多,營業用曳引車之車輛數及稅額則以高雄市最多。其餘非六都縣市開徵車輛數3萬7,123輛,開徵稅額約2億3,759萬元,占全國開徵車輛數比例13%,開徵稅額比例19%。

截至113年8月底止,全國免徵使用牌照稅車輛計99萬949輛,減免稅額約100億3,911萬元;其中,計程車免徵車輛計9萬2,991輛,減免稅額約5億69萬元,與112年同期相較車輛數及稅額分別增加2,094輛及約1,235萬元。

目前各地方政府均對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至114年12月31日止,截至113年8月底,全國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汽車有8萬741輛,免徵金額約21億5,463萬元,較112年分別成長40%及30%。

財政部提醒,113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將於9月下旬由各地方稅稽徵機關陸續寄發,納稅義務人如對繳款書所載稅額有疑義,請向各地方稅稽徵機關洽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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